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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检院标准物质

木犀草苷

    产品编号:111720

    CAS:491-70-3

    产品规格:约20 mg/支

    产品批次:111720-201810

    别名:木犀草苷;青兰苷;木犀草素-7-葡萄糖苷;luteoloside;glucoluteolin;cynaroside;cinaroside;cymaroside

    理化性质:又称青兰苷,木犀草素-7-葡萄糖苷。其半结晶水物(50%乙醇)为黄色结晶性粉末,熔点259~261℃;淡黄色针状结晶,熔点252~253℃。微溶于水、甲醇、乙醇,可溶于热水、热甲醇及乙醇,不溶于氯仿、乙醚、苯、石油醚等极性小的溶剂。天然存在于唇形科植物薄荷(Mentha haplocalyx Bria.)干燥地上部分,青兰(Dracocephalum integrifolium Bge)的叶等植物中。具有抗病毒、抗菌、抑制醛糖还原酶、增强毛细血管作用。对治疗咳、痰、喘症状均有疗效。是青兰治疗气管炎的有效成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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木犀草苷
 
Luteolin-7-O-glucoside
 
【类别】化学对照品
 
【批号】111720-201810
 
【结构式】
 
 
【分子式】C21H20O11
 
【分子量】448.38
 
【CAS 号】5373-11-5
 
【用途】木犀草苷(Luteolin-7-glucoside)对照品系供中国药典 2015 年版一部金银花、锦灯笼、裸花紫珠片等项下鉴别或含量测定 用。
 
【特性量值】含量以 93.5%计。
 
【使用方法】使用前不需干燥处理。
 
【包装】棕色西林瓶
 
【规格】20mg/支 
 
【贮藏】-20℃保存。
 
【注意事项】本品略有引湿性,开封后一次使用完毕。
 
【有效期】国家药品标准物质不设具体有效期,按照规定条件保存的标准物质,在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发布停用通知前有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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